公开招聘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为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要求:

  (1)具有鄂尔多斯常住户口的人员;

  (2)不具有鄂尔多斯常住户口,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鄂尔多斯籍的毕业生。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届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4.我市服务期内的公务员,近五年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聘用人员和聘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工程造价审计岗位3名,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造价、路桥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年2月7日以后出生,从事工程概预算编制、监理、造价审计、咨询工作5年以上。

(二)法律岗位1名,要求法学、法律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年2月7日以后出生,从事法律工作3年以上。

(三)金融审计岗位2名,要求金融学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年2月7日以后出生,从事金融机构会计、审计、稽核工作3年以上。

(四)应用数字信息技术辅助审计岗位3名,要求地理信息科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年2月7日以后出生。

(五)信息网络管理与维护岗位1名,要求网络工程专业,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年2月7日以后出生,从事信息网络管理与维护工作2年以上。

四、考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50%)和面试(50%)。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陆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资格审查地点: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大街和民和路交汇处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二楼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大厅)

  资格审查时间:年2月24日至年2月28日

(四)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务必于年3月10日至15日登陆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项内容,满分分。(公共科目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年3月16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   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总成绩满分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政策加分+专业测试总成绩×50%。

  考试工作结束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和鄂尔多斯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同一岗位计划聘用的 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三位数字)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与考察将超出招聘计划数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因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具体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经历、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具体时间、方式和内容由招聘单位确定。对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通过考试,体检合格后,在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一)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十、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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