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出新政策啦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
部分贷款政策有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
01.购买法拍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按实际成交价格的80%核定最高贷款金额,取消按照裁定价格的50%核定最高贷款金额的限额。
02.私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取消需要提供的近6个月工资流水、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缴存基数超过个税起征点的纳税凭证3项证明材料。
03.按月对冲还贷
职工账户已封存,在符合对冲还贷的条件下可以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04.提前偿还贷款本金
职工账户余额达到提前部分还本要求的金额,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部分还本。
本政策自年9月29日起执行。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出新政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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