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地通报6家定点医药机构检查情况
东胜区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医保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力度,促进案件曝光常态化、警示教育经常化,现将东胜区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家定点药店违规情况予以通报。
一、鄂尔医院(现更名为鄂医院)
鄂尔多斯审计局于年4月在审计该院时发现其虚开药品和耗材,按照“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及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的决定,对该院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对虚开药品和耗材,按照共违规金额的2倍予以拒付,合计.42万元,由市医保局和全市各旗区共同拒付。2.责令鄂尔医院暂停老年病科主治医师郝某某医药服务支付资格6个月。3.在医院内部通报批评3名医护人员并罚款各伍仟元。二、医院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于年4月在审计该院时发现该院年全年虚开药品18种,涉及金额1.83万元;虚开医用耗材2种,涉及金额1.54万元。依据《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四十九条第十四款“其它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造成不合理收费的,甲方可拒付违规金额”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院作如下处理:1.拒付该院违规费用共计3.37万元。2.与该院负责人进行约谈。三、鄂医院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于年3月在审计该院时发现该院年存在以高等级收费标准套取医保基金结算款13.82万元,违反《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第四十九条第十四款“其它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造成不合理费用的”之规定。根据《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审计报告》(鄂审社报〔〕15号)之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该院作如下处理:1.拒付你院违规费用13.82万元。2.限期报送整改报告。四、鄂尔多斯健康体检中心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在审计鄂尔多斯健康体检中心时发现该中心存在违规串换销售药品问题。根据《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八章中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处理如下:1.拒付鄂尔多斯健康体检中心违规金额14.07万元;2.暂停医保服务3个月;3.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限期报送书面整改报告。五、鄂尔多斯汇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区七十八分店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在审计鄂尔多斯汇康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胜区七十八分店时发现该药店因日常操作不规范,未及时维护系统等原因,存在串换药品销售等违规行为,经进一步对刷卡销售明细、系统数据及库存进行比对核查后,发现该药店年违规串换销售药品共计4.84万元。根据《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八章中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处理如下:1.暂停该药店刷卡资格三个月;2.并拒付该药店上述违规费用4.84万元;3.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限期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六、鄂尔多斯市厚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在审计鄂尔多斯市厚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因日常操作不规范,未及时维护系统等原因,存在串换药品销售等违规行为,经进一步对刷卡销售明细、系统数据及库存进行比对核查后,发现该药店年违规串换销售药品共计9.86万元。根据《鄂尔多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八章中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处理如下:1.暂停该药店刷卡资格三个月;2.并拒付该药店上述违规费用9.86万元;3.约谈相关负责人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限期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防范和打击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两定”医疗机构要以此为警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年12月6日▼更多有用好看信息,点击转载请注明:http://www.eerduosizx.com/eedssxs/17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