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安厦房地产视法律为废纸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安厦家园,同一时间段物业服务合同存在两种版本和收费标准。
年业委会签署的安厦家园物业服务合同价格为1.1元/平米/月;但是,安厦物业对新入住的10#楼等业主收1.5元/平米/月。理由是在年安厦房地产和安厦物业签署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了1.5元的标准。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那就出现了两个问题,1、年,是属于业委会与安厦物业所签合同有效期范围的,那安厦房地产和安厦物业为什么还要签署一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年,业委会和安厦物业签署合同后,按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可是,安厦物业为什么对新入住的10#楼等业主收费仍然执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今年的情况是,安厦房地产仍然坚持那个“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有效,业委会只需要负责2#、3#、7#、9#楼,“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会管理10#楼等,不需要业委会管。
据闻,安厦房地产发法人和安厦物业的法人是夫妻关系,共用一个财务部门……
有红色条幅的就是10#楼,一共四个单元,大约1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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