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胜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保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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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年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核定缴费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45号),现就做好年东胜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核定缴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按年的自治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元%核定,(详见附件1);医疗保险费.48元(含大额医疗保险元)。
二、核定缴费
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严格按照先核定、再缴费的流程,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核定后,根据税务部门指定的方式缴费。
(一)核定方式
1.批量核定。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避免人员集中办理,按照内人社办发〔〕号文件要求,对于年有核定缴费记录的灵活就业人员,且截至年1月31日,男性年龄不超过59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批量核定年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费。
2.自助核定。对于截至年1月31日,男性年龄不超过59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9周岁人员,若未查找到社保经办机构批量核定结果或对已核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客户端自助核定,有核定记录的需先回退后,再重新核定(详见附件2)。
3.窗口核定。经办服务窗口仅对经办机构批量核定有异议或通过内蒙古客户端无法正常核定缴费的,以及缴费不满一年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叫号依次办理。
(二)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述方式核定后,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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