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重

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交通保障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

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告

近期始于南京市禄口机场的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迅速发酵蔓延,波及范围不断加大,传播链条不断延长,国内多地再次出现本土确诊病例。截至8月2日22时,全国疫情共有4个高风险地区,个中风险地区,再次警醒我们疫情防控工作时刻不能松懈,防控任务仍十分艰巨。根据7月31日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年第9次调度会议精神,按照《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14号)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坚决守严守实守住疫情防控防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01

完善运输服务疫情防控举措

1.运输单位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运输机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七版)》《新冠肺炎疫情铁路站车消毒技术指南》要求,认真做好“两站一场”、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货运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卫生清洁以及司乘人员的防护。汽车客运站启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

2.“两站一场”要严格执行相关管控措施,对进出站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行程轨迹和核酸检测结果查验、“健康码”核查、疫苗接种提醒等,引导督促乘客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信息登记,配合做好溯源工作。乘坐公交、出租汽车的乘客未做好防护的一律提供防护用品(有偿提供)或拒载、不戴口罩不得乘车。

3.公路经营管理单位严格落实收费站和服务区疫情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公共区域消毒、通风及污染物处理等工作。

4.加强对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管,市域内往返于中高风险地区的客运班线一律停运。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工作,做到“人”“物”同防。

02

保障引导从业人员

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1.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构筑交通战线免疫屏障。

2.及时解决一线从业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各类困难,保障基层一线工作人员防护用品供应充足。

3.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出境,一律取消全体干部职工外出培训。如有离开我市的出行计划,需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及时报备。

4.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自觉践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03

严格落实值班值守

和应急响应制度

1.通过多种信息渠道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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