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动态鄂尔多斯市地税系统社保费收入
从年8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地税系统开始全面运行社保费收入核算和统计分析试点改革工作。这标志着鄂尔多斯市地税系统进一步加快了社保费统计分析信息化进程,简化了社保费收入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上报程序,减少了一线人员报表填报、统计分析工作量,实现了社保费收入核算和统计分析工作的科学化、数字化。
依托社保费征缴业务系统3.0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的深入融合,市地税局社保分局于年在全自治区率先提出并试行了社保费收入核算和统计分析改革。此项改革工作的具体内容是:取消基层地税局向市地税局社保分局报送的各类社保费统计报表和收入统计分析报告,由市地税局社保分局依据社保费征缴业务系统中有关统计数据向自治区地税局上报社保费统计报表和收入统计分析报告;基层地税局只负责社保费征缴业务系统中核定、申报、征收、票证、入库数据的及时、准确、有效,并按市地税局社保分局有关要求对本单位重点费源变化情况做出重点分析和预测。
为确保社保费收入核算和统计分析试点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地税局社保分局积极筹备,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市局与各旗区局的职责分工;二是做好协调配合,多次与市国库、银行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各级国库日报表自动上传等问题;三是积极攻坚克难,按日比对通报各基层地税局社保费入库数是否与国库日报表入库数分级次分预算科目完全一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进行社保费收入核算和统计分析改革后,各级地税机关可以直接进行社保费收入统计,无需再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可以避免因部分基层局上报报表质量不高、可参考性不强的问题,使社保费收入统计分析工作有数可分、有据可析,为社保费征缴决策提供更有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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