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修订后行
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都有所调整,为及时与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对接,近日,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对照法律法规和行政权力类别,修订梳理部门职责,登记行政权力事项,编制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努力查找权力行使过程中的风险点。重新梳理后,确认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有行政权力项,其中,行政许可38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强制执行4项,行政监督检查28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处罚项,其他行政权力14项,行政责任项,行政管理事项17项,并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该局高度此次行政权责清理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门会议,精心进行部署,明确职责和任务。行政权责清单公布后,将严格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意识,确保行政权力公开、公平、公正运行。
同时,鄂尔多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将健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对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着力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打造群众满意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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