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养老鄂尔多斯明确老人患病住院,子
?《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二十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日的陪护假。明确老年人就医、窗口服务、公共交通以及购买意外保险、免费体检、享受高龄津贴等优待内容。
11月3日,《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康巴什区举行。
在发布会上记者获悉,《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
年1月1日施行
《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
今天(11月3日),《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该条例是自治区 养老服务条例,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标准
条例细则
《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已于年8月28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经年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一、自年1月1日起施行。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规划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居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者现有养老服务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设置。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应当以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自愿选择、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主要包括生活照料服务、卫生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服务、身心健康服务、安全保障服务、其他形式的养老服务。
三、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完善医养结合机构、老年人就医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优化报销程序和结算方式。鼓励、支持蒙中医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养生、医疗、护理、康复服务。鼓励、支持利用森林、草原、沙漠等生态资源、景观资源、食药资源和文化资源建设康养基地,开展康复疗养、健康养生、旅居养老等康养服务。
四、制定施行的《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从立法层面推动提高社会养老服务能力,积极应对鄂尔多斯市人口老龄化现实问题,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规范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来源:鄂尔多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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